北师大版数学 · 七年级上册 · 第二章 第 5 节
把任意一道减法改写成加法再算;说得清改写时到底改了哪两个地方;会用减法求温差、高度差、分数差这类「相差多少」的问题。
减法这一节其实只有一句话:减法一律改成加法。改写的时候要同时动两个地方,少动一个就全错——这一页就盯着这件事。
某天乌鲁木齐最高气温 4 ℃,最低气温 −3 ℃。这一天的温差(最高减最低)是多少?
温差就是温度计上两条刻度之间隔了多长。最高 4 ℃、最低 −3 ℃,这两条线一个在 0 上面、一个在 0 下面,中间的距离要分两段数:0 到 4 是 4 格,−3 到 0 是 3 格,一共 7 格。
写成算式就是 4 − (−3) = 7。注意它也等于 4 + 3——减去 −3,和加上 3 是一回事。
拖动温度计上的红线(最高)和蓝线(最低)。右边那根尺子会告诉你中间隔了几格。
「什么数加上 −3 等于 4?」——是 7。所以 4 − (−3) = 7;而 4 + 3 也等于 7。两条路结果一样,这不是巧合。
有了它,减法就不用单独记一套法则了:先改成加法,再用上一节那两步(先定号、再算绝对值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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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道题先判断结果是正、是负、还是 0。判对了才显示答案;判错了会把改写过程摆出来。